社保代辦
辦理社保代繳的流程:個人可以先與社保代繳公司確認繳費的信息,所需的材料;然后依法與社保代繳公司簽訂代繳協(xié)議;再由代繳公司攜帶相關材料去社保經辦機構繳費;最后將繳費憑證、發(fā)票等材料交給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yè)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yè)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yè)執(zhí)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fā)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